【仲裁公告】王卫萍、温成虎与杭州鲸抖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

生活常识 2023-08-26 千姿百态 9830

杭州鲸抖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卫萍(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2479号)、温成虎(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2482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两案,申请人王卫萍要求你单位:1、赔偿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份的双倍工资32000元(4000元/月×4个月×2倍);2、补交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份的社保;3、支付拖欠的2023年7月份工资4019元(5500元/月÷26天×19天)。申请人温成虎要求你单位:1、赔付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5日的二倍工资共24769.2元;2、支付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工资6192.3元、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资6192.3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两案分别定于2023年10月9日14时40分(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2479号)、2023年10月9日15时20分(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2482号)在本委仲裁庭(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518号3楼)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员为沈敏芳,书记员为吴小仙。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仲裁公告】王卫萍、温成虎与杭州鲸抖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王卫萍、温成虎与杭州鲸抖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