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枪爆违法犯罪呈现网络制贩活跃等四大特点
中新网8月22日电 公安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有关精神。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会上介绍,从近年来专项行动情况看,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枪爆案件总量仍然较大。经过历年持续打击整治,虽然持枪、爆炸暴力犯罪案件降至了历史新低,但每年查处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犯罪案件总量仍然较大,潜在安全隐患仍然不少。
二是网络制贩仍较活跃。网上仍有不少参与人员,“互助”购买枪支配件及制爆原料,非法制作枪爆物品用于娱乐或寻求刺激。
三是内外勾连仍较频繁。走私武器弹药案件反弹势头明显,近年来,少数境外人员和公司瞄准我境内五金加工成本低、工艺精的特点,大批量订购枪支配件,通过伪报方式走私出境,客观上催生了一批地下窝点。
四是合流问题仍然突出。大宗毒品走私贩运中多涉及枪支、爆炸物品,以枪护毒特征明显。与此同时,枪爆物品仍是暴恐分子极力获取的重要作案工具。
亓希国表示,针对以上情况和特点,在新一轮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严打境内制贩。树立情报导侦理念,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升级打击技战法,突出重大案件深挖彻查,密切区域、部门、警种协作,力争做到打得主动、打得精准、打得彻底。
二是严查境外走私。强化“双边管、边境查、全国缴、境外追”措施,严防枪爆物品走私入出境。以在侦案件线索为切入点,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联合缉捕境内外在逃人员。
三是严控重点领域。压紧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平台治理,坚决铲除网上滋生蔓延土壤。加强寄递物流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检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彻底封堵非法流通渠道。
四是严格源头监管。加强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灯下黑”问题。加强对易制枪爆原材料的管控,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严防被非法获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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