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名胜古迹 2024-01-12 千姿百态 2589

余杭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预算管理、财政监督等法定职责,为余杭建设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有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本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行政规范规范性文件3件。

(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做好本单位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17件,行政机关合同审查12件,其他行政涉法事项6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12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三项制度”有力推进,严格依据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标准、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等开展执法,切实做好亮证执法和权利告知工作。组织新入职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事业编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做好退休人员执法证收回注销工作。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有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区审计局做好审计结果整改。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补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相关制度。2023年办理复议案件2件,行政复议零纠错。

(六)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普法重点内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结合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制作普法视频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录用普法案例3个。

(七)持续推进大综合执法一体化。完成行政行为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工作任务。加强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联动协作,2023年移送一件代理记账机构违法案件。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在不同科室、不同主体间的落实和发展仍不平衡;二是产业主管部门想借助财政补贴政策措施促进特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产业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形多有发生,协调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与公平竞争审查难度较大。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主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等。二是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推动财政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依法理财情况。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策风险源头管控。严把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明发文内容。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完善财政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存量全面清理+增量逐一把关”双管齐下,强化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积极适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复议体制调整。认真做好财政执法事项划转综合执法后的衔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主动加强与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沟通衔接,确保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牢牢把握财政普法重点。深入开展财政特色普法,把三个“一号工程”、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内容作为普法工作的大平台、试金石和活教材,推进建设财政普法大格局。

(四)加强财政核心业务学习。在预算收支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让财政法治机构工作人员既会“法言法语”,又会“财言财语”,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财政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