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余杭区文艺发展基金复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余杭区文艺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余宣〔2022〕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联席会议,确定对《借命而生》、《海天雄鹰》等31个项目进行扶持(详见附件1);将进入复评但未获得资金扶持的25个项目列入重点跟进项目名单,下一次区级文艺基金征集时,该名单内项目如再次申报,直接进入复评环节(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文创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