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公告】崔玉喜与上海嘟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上海嘟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崔玉喜(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2830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上海嘟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崔玉喜2023年6月1日至7月14日工资8423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